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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音演变规律的三个特点也同样适用于全浊清化的演变:
    ⑴ 中古的全浊声母字都根据声调的不同分别派入北京话中的送气清音(平声)和不送气清音(仄声),根据语音条件要变一起变,不考虑语法语义的区别。
    ⑵
变化涉及塞音、塞擦音中带有[+浊]特征聚合群的所有成员。
    ⑶ 演变有时间地域的限制:吴语、老湘语尚未发生这一演变,发生这一演变的方言有的与北京话的变化方向相同(如大部分北方官话),有的方言与北京话的变化方向不同,如客家话和赣语是"全浊(清化后)一律送气",新湘语和山西晋中、山东胶东方言则是"全浊清化后一律不送气"等等。
    语音演变规律是同一语言内部语音层面演变的规律。有个别不符合"要变一起变"特点的词形,或是同一语言语法层面的"类推"变化(详见下)造成的,或是与其他语言或已分化方言接触带来的(如借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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