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汉语中鉴别一个词所属的词类,除了要考察该词能否充当什么句子成分外,还需要考察该词在一些关键位置上的分布情况,而这些关键位置同样是词的句法功能的重要表现。
    比方说,有的学者对汉语的名词、动词、形容词的句法功能作了如下的归纳:前面能加数量词(如"一个〔人〕","两张〔纸〕","三份(讲义)",……),不能加"很"、"不",后面不能加"了",不能做谓语的叫名词;前面能加"很",后面能加"了"、"的",在偏正结构中能修饰名词,能做述语的叫形容词;后面能加"的"、"了",前面能加"不"但不能加"很",能做述语的叫动词。
    在词类划分上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注意:
    (1)在鉴别词类时可以参照词的意义,但不能完全根据意义,而需要有句法功能和形式上的实证。
    (2)在同一个词类当中,具体的成员有典型与非典型之分。例如"前面能加数量词"是汉语名词的一个重要特征,"笔、桌子、围巾、眼镜"等前面都可以加数量词,无疑是名词类当中的典型成员,而"体育、表面、颐和园"等词前面极少加数量词,但我们承认它们也是名词,与前一组名词相比,它们是名词类中的非典型成员。
    (3)一个词可以兼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例如英语中的water可以是名词(水),也可以是动词(浇水)。
    又如汉语中的"教育"、"调查"可以是动词,也可以是名词等等。汉语的实词缺少形态变化,同一个词的句法功能往往有比较大的灵活性,因而跨类的现象比较多,这是汉语词类系统的一个特点。
                     返回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