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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语法是有规则的,说话必须符合大家共同遵守的规则,用词造句的规则潜存在每个人的脑子里,可以通过说话表现出来。语法规则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性:
    第一,语法规则具有概括性,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是可以对数量巨大的具体词语进行分类,例如"电影、计算机、飞机、铅笔、苹果、衬衫"等不同的词都是名词,而"看、买、坐、削、吃、穿"等不同的词都是动词;
    二是可以从无限多的具体的语法组合中抽象出语法结构格式,例如"看电影、买计算机、坐飞机、削铅笔、吃苹果、穿衬衫"等都是"动+名"结构,一般称之为述宾结构或动宾结构。语法规则主要关心的是语法类和语法结构格式,而具体的词语和句子对语法规则来说则是次要的。
    第二,语法规则都是可以重复使用的,例如上述"看电影、买计算机……"是重复使用同一条规则"动宾结构"而造出来的词语;即使在同一个句子或词语内,同一条规则也可以反复使用。
    例如"一本书"是用一种人们称之为偏正结构规则造出来的词语,我们还可以在此基础上反复使用这条偏正结构规则,造成愈来愈复杂的结构,例如"一本新书"、"一本刚买的新书"、"一本刚买的有趣的新书"等等。凭借这样简单的有限的语法规则我们可以对无限多的语法组合进行概括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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